编辑: 黑豆奇酷 | 2019-08-01 |
一、基础安全管理部(280分)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工商登记核准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 无证生产经营、生产经营超越标准范围和有效期的;
2、企业不存在 三合一 情况;
- 企业经营场所、生产车间或仓库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的,且未有独立的逃生通道的;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隐患排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制度、安全用电制度;
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的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0 完全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扣50分;
已建立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的,每发现缺一项扣10分,直至扣完50分;
4、建立各类主要危险设备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要求在醒目位置悬挂;
40 完全未建立操作规程的,扣40分;
操作规程未在醒目位置悬挂的扣20分;
5、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或雇主责任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
50 未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缴纳保险金的,不得分;
部分未参加的,每发现一人次扣5分,直至扣完50分;
6、编制生产现场或经营场所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
30 未编制生产现场或经营场所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的,扣30分;
7、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通过网络进行网上申报;
10 未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网上申报的,扣10分;
8、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结合企业生产工艺和特点,范围覆盖与生产作业全过程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
发现隐患,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 五落实 .
40 存在属于《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重大隐患的. 未开展隐患排查的,扣40分;
隐患排查的范围未全面覆盖与生产作业全过程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的,扣10分;
整改措施不全面的,扣20分;
该项考评标准中第一小点为
9、按要求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并通过企业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上报隐患及整改情况;
- 未通过信息系统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的;
生产类个体工商户不作要求
10、企业应确保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工作场所与生活区、辅助生产区分开;
将有毒有害与无毒无害作业分开,高毒场所与其他工作场所隔离.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存在职业危害,每年进行职业危害检测.
40 未分开、隔离的,不得分;
未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全部人员实施职业健康检查,扣20分;
存在职业危害,未进行职业危害检测,扣20分.
11、对单位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落实控制措施
20 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得分. 风险辨识与评估不全面,扣10分;
控制措施不能满足风险需求,扣10分.
二、人员安全素质部分(180分)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参加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未按规定参加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的;
2、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未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 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
4、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0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进行特种作业的,每发现一人次直接扣20分;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过期未复审的,每发现一人次扣10分,直至扣完50分;
5、应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员工应掌握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基本救援技能,避免发生事故时盲目施救;
50 未开展演练的,不得分;
员工对应急救援措施不清楚的,每发现一人次扣5分,直至扣完50分;
6、向员工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工作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含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按规定标准为员工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使用和佩带;
50 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工作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含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的,但不全面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直至扣完50分;
危险有害因素和防范措施未上墙扣10分;
完全未按《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为员工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扣10分;
未督促员工使用和佩带劳动防护用品的,每发现一人扣5分,直至扣完50分;
7、岗位作业人员熟悉并遵守作业操作规程.相关岗位作业人员应熟悉安全设施的使用.岗位作业人员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30 现场抽查,每发现一名岗位作业人员存在下列情况,扣5分: (1)不熟悉并遵守作业操作规程;
(2)不熟悉安全设施的使用;
(3)没有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三、装备设施水平部分(540分)
1、厂房安全出口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应急照明设备设施应齐全;
50 企业厂房安全出口未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疏散门没有向疏散方向开启的,每一处扣10分;
应急照明设备设施不齐全的每一处扣5分;
2、传动部位应按照如下情况,设置防护罩、盖或栏: (1)以操纵人员站立平面为基准,高度在2米以下的外露传动部位;
(2)旋转的键、销、楔等突出大于3毫米的部位;
(3)产生切屑、磨屑、冷却液等飞溅,可能触及人体或造成设备与环境污染的部位;
(4)产生射线或弧光的部位;
(5)伸入通道的超长工件;
(6)超长设备后端300毫米以上的工件;
(7)容易伤人的设备往复运动部位;
(8)悬挂输送装置跨越通道的下部;
(9)高于地面0.7米的操作平台;
80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直至扣完80分;
3、电气设施、配电间环境及安全间距、门窗及孔洞等安全措施、警示标志及工作标志、绝缘及绝缘操作工具、照明及应急照明等措施符合要求,接地系统可靠连接接点接触良好,接地可靠.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电源线应用护管软线,无接头及破损,插头插座无破损;
50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直至扣完50分;
4、吊具应有专人管理,在其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起重机应标明起重吨位,并应设有下列安全装置:(1)限位器;
(2)缓冲器;
(3)防碰撞装置;
(4)超载限制器;
(5)连锁保护装置;
(6)轨道端部止挡;
(7)定位装置;
(8)其他:零位保护、安全钩、扫轨板、走台栏杆等;
30 有一部吊具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直至扣完30分.起重机未标注吨位的,扣10分,起重机安全装置不齐全的,发现一处扣5分,直至扣完50分;
5、特种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法定资质单位的定期检测报告,各类安全装置可靠、有效. (1)压力容器应满足:压力容器本体及安全附件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本体完好;
连接元件无异常振动、磨擦、松动;
安全附件、显示装置、报警装置、联锁装置完好;
运行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无超压、超温等现象;
(2)锅炉与辅机锅炉应满足:安全附件完好,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齐全、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
按规定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保护装置;
给水设备完好,匹配合理;
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好;
水质处理应能达到指标要求;
各类管道无泄漏,保温层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可靠;
其他辅机设备应符合机械安全要求;
(3)工业气瓶应满足:储存仓库状态良好,安全标志完善,气瓶存放位置、间距、标志及存放量符合要求.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气瓶在检验期内使用,外观无缺陷及腐蚀,漆色及标志正确、明显,安全附件齐全、完好.气瓶使用时的防倾倒措施可靠,工作场地存放量符合规定,与明火的间距符合规定;
(4)厂内机动车辆应满足: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动力系统运转平稳,无漏电、漏水、漏油.灯光电气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轮胎无损伤;
(5)电梯:注册登记,并按周期进行检验,轿厢内粘贴检验合格证;
80 发现一台设备未定期检测的,扣10分;
使用过程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直至扣完80分;
6、通用设备应满足防护罩牢固,各种限位、联锁可靠灵敏,接地(零)保护可靠有效;
(1)金属切削机床应满足: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机床照明符合要求;
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
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原则上不许突出;
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
(2)冲、剪、压机械应满足: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
制动器工作可靠;
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
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脚踏开关应有完备的防护罩且防滑;
机床PE可靠,电气控制有效;
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剪板机等压料脚应平整,危险部位有可靠的防护;
(3)砂轮机应满足:安装地点应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砂轮机的防护罩应符合国家标准;
挡屑板应有足够的强度且可调;
砂轮无裂纹无破损;
托架安装牢固可调;
法兰盘与软垫应符合安全要求;
砂轮机运行必须平稳可靠,砂轮磨损量不超标,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PE连接可靠,控制电器符合规定;
80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直至扣完80分;
7、车间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定置管理,留出疏散通道,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并用划线的方式进行标示;
50 车间定置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0分,直至扣完50分;
未用划线方式进行标示的,发现一处扣10分,直至扣完50分;
8、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存在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按照《安全标志》(GB2894)和《安全色》(GB2893)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
50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直至扣完50分;
9、按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等设备设施,做到位置合理、标志明显,并定期检验有效,日常有效;
50 未配备消防灭火器材等设备设施的,不得分;
消防设备设施配备不能满足需要的,每处扣10分;
位置不合理、标志不显的,每处扣5分,直至扣完50分;
10、作业区域地面平整,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
20 作业区域坑、壕、池未设置盖板或护栏缺失,每处扣5分,直至扣完20分;
佛山市微型冶金等企业(生产类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得分汇总表 企业或评审机构(盖章) 类别 得分 一.基础安全管理部分(280分)
二、人员安全素质部分(180分)
三、装备设施水平部分(540分) 总得分(1000分) 备注:
一、本评分细则适应于佛山市微型冶金等(从业人员总数50人以下(含50人))企业和生产类个体工商户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
二、评审分值计算说明: (1)每大类评审得分=(参与评审项目实得分/参与评审项目总分)*该大类权重分.(例如:如某企业在第一部分中无第4项,其余项目得分200分,那么计算公式为(200/240)*280. (2)企业总得分为三大项得分之和,本标准总分为1000分,大于等于700分方可达标. (3) 为否决项,凡不符合要求的不达标. (4) 为可选项,即没有该项目的企业可不作为考评项. (5)各大类考评得分取整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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