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7-01-28 |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第一节 股东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第五章 董事会18
第一节 董事18
第二节 董事会21
第三节 独立董事
25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29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第七章 监事会32
第一节 监事32
第二节 监事会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5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8
第一节 通知38
第二节 公告3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0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2 第十二章 附则4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公司经国经贸企改[1999]326号文批准,并于1999年4月30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为6400001201627. 第三条 公司于1999年11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00万股,并于2000年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东方钽业 英文全称:Ningxia Orient Tantalum Industry Co.,Ltd 英文简称:OTIC.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邮编:753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0,832,644元.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可以做出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如做出上述决议,应该就此做出修改公司章程相关事项的决议,并可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事宜、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它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公司采用国际先进和国内领先的工艺技术和管理方法,生产和销售适销对路的产品,为进一步发展中国钽铌工业,为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为使全体股东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作出贡献.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钽、铌、铍、钛、镁等有色金属材料的生产、加工、开发、科研与销售,进出口业务、贸易、人工晶体、有色金属稀有精细化工产品、碳化硅微粉、电子元器件、电子浆料、电池材料、高强切割线、有色金属新材料的生产、销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