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7-02-17 |
(9)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3、保险机构申报资金项目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申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政府统保平台费用明细表(附件2);
(2)被保险人投保单、出口信用保险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等.
(二)进口贴息项目
1、支持重点和标准 鼓励我省企业扩大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紧缺的能源、资源性产品进口,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对我省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我省急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能源和资源性产品以及生活必需的一般消费品等商品,参照国家有关进口贴息政策予以支持.申报进口贴息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且上年度完成进口报关的目录内商品进口额在50万美元以上.进口贴息商品目录(附件7)和标准仍沿用省商务厅、省财政厅2014年发布的政策.支持标准:机电产品每美元支持0.15元,能源资源性产品以及生活消费品每美元支持0.05元.每个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项目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12月31日.
2、申报资金项目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明细表(附件5);
(2)进口产品订货合同复印件;
(3)企业进口购付汇凭证复印件;
(4)企业缴纳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付款和完税凭证(免税的需提供免税证明)复印件.
(三)境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支持重点和标准 支持企业建立境外营销网络.对企业经省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境外设立的营销网络、售后维修服务网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网点自建、租赁、装修费用及仓库自建、租赁费用)给予一次性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50%,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年度内每个企业最高支持额不超过500万元. 项目时间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 申报资金项目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企业在境外设立营销网络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2)境外营销网点的合法营业证明(复印件及翻译件);
(3)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翻译件);
(4)中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或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及翻译件);
(5)项目投资证明(包括发票、付款或付汇凭证、记帐凭证等复印件及翻译件).
(四)支持企业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1、支持重点和标准 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反倾销应诉等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活动,对企业为维护国际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代理费、咨询费等给予支持.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企业实际支出总额的50%,单个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项目时间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 申报资金项目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状况,企业应诉原因、过程、面对的困难、具体做法和经验总结,案件对企业和河南产业的影响分析);
(2)法律、诉讼代理等协议复印件;
(3)已缴纳律师和诉讼代理等费用的支付凭证(支出外汇的需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及发票等复印件.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企业申报材料应统一为A4纸,装订成册,材料封面要注明申报项目类型和名称,申报材料要参照申报指南的材料顺序编制目录,目录页码和卷内文件页码要对应一致;
(二)提供申报材料的复印件要清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发票(应刮开密码区后复印)、记账凭证、付款凭证等财务票据复印件还须加盖财务专用章.对需要提供第三方资质证明的材料,要加盖第三方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