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7-03-15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适用于第三产业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安溪乐康医院 建设单位(盖章) 福建省前锦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建生 (盖章或签字) 联系人王朝武 联系电话18374152222 邮政编码362400 环保部门填写 收到报告表日期 编号福建省环境保护局制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可能对环境造成轻度影响的第三产业建设项目.

2、本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函 附件2 营业执照 附件3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附件4 产权证明 附件5:监测报告 附图1 项目平面布置图

3、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确定选择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噪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专项评价工作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本表一式四份,报送件不得复印,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分送有关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安溪乐康医院 建设单位 福建省前锦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安溪县凤城镇蓝溪路99号 建设依据 安卫计医准字【2018】007号 主管部门 安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代码 Q8315 专科医院 工程规模 用地面积4288.97m2,总建筑面积10899.74m2 总规模 规划设置床位88张总投资3000万元 环保投资 36万元 主要能源及水资源消耗 名称 现状用量 新增用量 预计总用量 水(吨/年) / 1.67万1.67万电(千瓦时/年) / 15万15万 项目由来 目前,安溪县疗养院的床位远远满足不了患者的需求,造成安溪的一些需要治疗的患者只能到泉州、福州等地方进行治疗,给患者家属从经济上,生活上带来很大的不便.因此,为了更好地缓解安溪县精神病患者床位紧张的局势,满足精神类疾病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安溪乐康医院应运而生.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2014]3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各种文件精神,积极发展精神、儿童、妇产、老年病等专科医院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福建省前锦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建设单位 )拟租赁位于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蓝溪路99号的福至商贸综合楼(租赁合同见附件2),新建安溪乐康医院(以下简称 本项目 或 该项目 ).该栋厂房为工业用房,目前闲置.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38号)精神,支持利用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健康服务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建设单位于2018年6月25日取得安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详见附件3),后于2018年10月12日获得拟建医院地址变更批复(详见附件3),其他规模设置不变. 安溪乐康医院占地用地面积4288.97m2,总建筑面积10899.74m2(产权证明见附件4),拟设置88张床位,项目投资3000万元.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精神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根据建设单位确认,该医院将以精神病专科为特色的专科医院.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 三十九 卫生、111 医院、专科防治院(所、站)、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血站、急救中心、疗养院等其他卫生机构 类别,不属于新建、扩建床位500张及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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