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7-06-28 |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
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6、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6.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6.1.1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6.1.2投标报价中如存在算术相加错误或同一项目报价不一致的,应根据保护招标人利益及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予以修正. 26.1.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6.1.4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与其原投标报价相比,偏差超过3%的,则否决其投标.
(二)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