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7-07-01 |
(一)故意损害采购人、供应商等正当权益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私下接触参与竞争的供应商或收受有关业务单位的财物或者好处的.
(三)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向他人透露有关评标情况及其他信息的.
(四)专家之间私下达成一致意见,违背公正、公开原则,左右评标结果的.
(五)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名义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形象的其他活动的.
(六)被随机选定为评审专家并接受邀请而未按时参加影响工作的.
(七)弄虚作假骗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的. 对由于上述行为使有关单位形成经济损失的,有关评审专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江西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二OO六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江西省财政厅 二OO六年七月六日 ? 附件2: 江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登记表 编号: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贴照片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评定时间 执业资格 取得时间 身份证号码 从事专业及时间 年~年单位地址 电话邮编 家庭地址 电话邮编 手机E-mail 毕业学校、时间、学历及所学专业 负责或参与评审的重大项目及学术论著: 本人的专业特长(自己最熟悉的专业:打 √ 说明) 电器设备( )、办公自动化设备( )、通信(讯)设备( )、发电设备( )、供水(热)设备( )、医疗设备( )、监控设备( )、科研设备( )、教学文体设备( )、广播影视设备( )工程机械设备( )、公检法司专业设备( )、电梯( )、锅炉( )、家具设备( )、机动车辆( )、船只( )、办公消耗品( )、药品医疗耗材( )、服装制作( )、房屋( )、建筑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建筑装饰材料及工程( )、系统集成硬件( )、系统集成软件( )、网络工程( )、印刷( )、出版( )、机动车维修( )、经济管理( ) 本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推荐意见: (公章)
200 年月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意见: 经审核,同意聘请该同志为江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编号: ) (公章)
200 年月日备注:⒈如果表格中有关内容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⒉请将有关学历、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明等复印件附上,一并送至登记所在地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附件3: 江西省采购办抽取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申请表 申请单位采购办计划(批复)号采购方式招标文件编号 采购(委托)单位 采购货物名称 开标日期开标地点邀请评委人数: 专长需求: 申请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办审核意见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