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7-07-23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6〕22号 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滨南采油厂2015~2017年东营老区滚动开发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滨南采油厂: 你厂提报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滨南采油厂2015~2017年东营老区滚动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

经我局建设项目联席会(2016年第2次专题会议)研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风险防控措施,该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批复如下:

一、现状滚动开发情况.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滨南采油厂东营老区包括滨南油田(部分)、单家寺油田(部分)、利津油田、王庄油田.截止2014年底,共有油井1850口、水井295口、多功能罐37座、计量站105座、联合站3座、接转站2座、固定注汽站13座(含15座固定注汽锅炉)、活动注汽锅炉12座、加热炉138台,以及集油、注水、掺水、注汽管线等.目前整改任务包括:37台多功能罐烟囱加高至15米、54台加热炉烟囱加高至8米;

注汽锅炉全部改为燃用伴生气和天然气;

针对集输系统存在隐患的管线进行改造,上述任务纳入拟建项目验收之中.

二、项目基本情况.滨南采油厂2015~2017年东营老区滚动开发建设项目位于利津县北宋镇、利津街道办、利津经济开发区、明集乡、盐窝镇等地.共涉及24个区块,部署总井数383口,其中油井316口,注水井67口,以单井台形式建井;

配建45kW井口水套加热炉56台,新建集油、注水、注汽管线.项目最大产油能力75.05*104t/a,总投资27354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69.65万元.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项目配套的加热炉、注汽锅炉燃用伴生气或天然气,烟筒高度不得低于8米,外排烟气中SO2和NOX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标准,烟尘达到《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标准.油气集输过程必须采用密闭工艺,油井井口设置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干线.厂界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钻井废水、废压裂液送滨一作业废液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再进入滨一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管道清管、试压废水沉淀后排放,但禁止排入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水体;

生活采用旱厕,掏用作农肥.运营期的注汽锅炉废水、采油污水、作业废液和闭井期的清管废水送滨一联合站或利津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三)固废污染防治.王庄油田郑41块、郑41馆陶部署的35口稠油井靠近黄河大坝,油水井产生的钻井固废全部拉运非敏感区域无害化处置,其他钻井现场设置泥浆池,池内铺设厚度大于0.5mm、防渗系数小于1*10-7cm/s的防渗膜,废弃泥浆和钻井废弃岩屑暂存于泥浆池中,完井后就地固化后覆土填埋.油泥砂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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