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7-08-06 |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2、本区重大工程项目配套的研究项目,由于工程延期或中止,使合同不能按时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
3、项目成果已由其他单位研究、试验成功,确属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研究、试验.
4、根据所取得阶段成果表明,必须对下阶段的任务、目标、技术路线等作必要的调整. 第十七条 上述不可抗力,是指签约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自然因素引起的客观情况,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免除其不履行合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签约各方协商一致变更的合同,应当就所增加、减少或者修改合同条款和因此所引起损失的处理办法达成书面协议.签约各方协商一致解除的合同,应当就合同提前终止的日期和因此所引起损失的处理办法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章 经费管理和监督 第十九条 区科技创新资金采取无偿拨款支助方式. 第二十条 区科技创新资金支助项目的拨款,除约定需分期拨付的一般以一次性扶持或奖励方式支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单位如不能按约定的计划实现进度要求,区科委可视具体情况停拨、减拨或缓拨下年期应拨的款项,并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