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7-08-09 |
8、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允许设置污水、雨水排口各1个,废气排口1个,固体废弃物堆场1个.主要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144t/a,COD≤0.0432t/a、SS≤0.0288t/a、NH3-N≤0.0043t/a、TP≤0.0007t/a、TN≤0.0065t/a;
大气污染物最终外排量:颗粒物≤0.082t/a;
固体废物:零排放.
9、项目建设期间由灌云县环境监察局负责现场环境监督管理.
10、该项目从环保角度可行,但需经发改、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灌云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