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7-08-09 |
七、推荐评定工作要求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评定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和本地区实际,成立本地区推荐评选工作领导机构,研究制定本地区开展推荐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序时进度,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声势,发挥示范效应.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严格执行推荐评定条件和程序,严格把好法律规定关、职工意见关、部门核查关,好中选优,积极做好审核推荐工作,把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表率的企业和工业园区推荐上来.要以此次推荐评定工作为契机,以点带面,进一步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对推荐评定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劳动关系问题突出的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措施,并督促企业规范落实;
对有法不依、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要责令整改、严肃查处. 请各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于7月26日前将本地区申报材料、经验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本一并报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1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监察处,联系
电话:85685995 附件:
1、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推荐评选名额分配表
2、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
3、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申报表
4、申报企业有关情况证明表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总工会 连云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连云港市工商局 连云港市企业家协会 连云港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7月18日 附件1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推荐名额分配表 地区 企业名额(家) 东海县
10 灌南县
9 灌云县
9 赣榆区
10 海州区
9 连云区
6 开发区
7 徐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