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7-08-14 |
3、技术协调事项 水、电、燃气、电信等四大管线单位对设计文件的配套审查与政府行政审批脱钩,不再纳入政府对设计文件的审批管理工作中,由建设单位自行向管线配套单位征询,进行技术协调.
五、开工审批 开工审批阶段的分为两部分,一是新区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是新区建设管理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建设单位向区规划管理部门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然后向区建设管理部门办理安全质量报监手续和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新区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的施工许可相关审批和办理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统一接件、并行办理".对"工程合同备案"、"安全质量报监"、"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三项事项,建设单位可根据需要,在上述三项事项中按照循序关系,自行选择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的事项打包,一并申请,管理部门可以并联办理.
六、竣工验收 实行集中受理、简化程序、同步检查、限时办结,由目前分部门、分阶段的验收改为受建设单位委托,在市民中心设立综合窗口受理,由企业自行选择若干部门现场联合验收或是单项验收,验收结果统一反馈.具体实施意见将另行制定、颁布.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