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7-10-16 |
(七)外出教学活动期间(如实习等)请假,须经领队教师或指导教师批准,并报学院领导审核同意;
(八)学生请假获准后,须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九)各学院负责掌握未请假或未获准请假学生的出勤情况,并及时处理.
第五章 成绩考核 第九条 学生每学期修读的所有课程均须经过考核取得成绩.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课程采用百分制,考查课程采用五级记分制或二级记分制. 课程成绩与成绩折算绩点对照表 课程成绩 按成绩折算绩点 百分制 五级制 二级制 百分制 五级制 二级制 90-100 优秀
95 4.0-5.0 4.5 80-89 良好
85 3.0-3.9 3.5 70-79 中等
75 合格
75 2.0-2.9 2.5 2.5 60-69 及格
65 1.0-1.9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