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7-11-26 |
(四)完善措施,抓好新建建筑节能管理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各公共机构对新建办公楼建筑项目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设备)和新型墙体材料,建设节能、节水、节材和利用新能源的绿色建筑.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共机构新建、扩建或改造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抓住节能设计审查、节能专项验收、节能效果监测和节能建筑认定等环节,搞好建筑施工全过程监控工作.要有效推进重点领域节能改造,重点要抓好节电、节气、节水改造,特别是抓好信息机房等高能耗部位的节能改造.对各级公共机构计量仪表、办公照明设备、中央空调、分体空调系统、用水器具、燃气灶等设备,要有计划、分步骤进行节能改造.
(五)加强管理,强化再生资源及节能新产品的利用 各公共机构要建立健全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统计、监督和管理机制,积极推广使用再生纸、再生铅笔等再生用品,开展废旧商品兑换再生用品等活动,推进科学化、现代化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与指定的回收企业合作,实行统一服务和规范管理.构建集中管理、规范高效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机制,确保回收的废旧商品得到合理处理和高效利用.大力开展节能新产品的推广使用,高效能电器、LED照明等应用试点.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各单位要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相对稳定的联络员、能耗计量和统计员,负责本单位的能耗统计和节能管理等工作.县教育局、县卫生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本系统内部管理,量化能耗指标,强化规章制度,建立奖惩机制,加大对下属学校、医疗卫生机构节能工作的推进、指导、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二)多措并举,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与培训.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节能宣传周"、"节能紧缺体验"等活动,提高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节能意识,培养良好节能习惯.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会议、培训、图片展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和培训活动.要将学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作为节能宣传的重点,并常抓不懈.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以公共机构节能为主题,在本系统开展有特色的节能宣传.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能耗统计人员的指导培训,提高节能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严格奖惩,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和考核.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检查活动,以节电、节水、节油为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共机构进行抽查,对存在严重浪费现象的单位给予通报,并在年终考核中扣分.对能耗统计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统一统计口径,对汇总的数据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挖掘节能潜力.要加大工作力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把节能目标和措施完成情况作为乡镇(街道)、部门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依照考评结果,奖优罚劣.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县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