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7-12-03 |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资格要求的;
谈判响应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没有被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
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和格式填写,字迹模糊;
18、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18.1为了有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向谈判供应商质疑,请谈判供应商澄清其相关内容.谈判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18.2重要澄清的答复内容应是书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8.3谈判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谈判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18.4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19、评标原则和方法 19.1谈判小组对所有有效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列出各谈判供应商所供货物单价报价的比较表. 19.2对各谈判供应商所供货物指标说明、售后服务及承诺进行比较. 19.3对其他内容进行分析比较: A、付款条件;
B、资信情况、业绩和履约能力;
C、供货状况及销售服务措施;
D、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 19.4 评审方法:见
第四章 采购项目资料表
20、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20.1评审是谈判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独立进行,谈判小组将遵照评审原则方法,公正、公平地对待所有谈判供应商. 20.2在谈判期间,谈判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否则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可能被拒绝. 20.3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评审期间直至授予成交人合同,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谈判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