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8-02-01 |
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物价局等部门制定的《县域内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现代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办法(试行)》、《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意见(暂行)》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2015年10月8 日 县域内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有效维护参保群众的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利用经济杠杆调节原理,调控供需双方医疗行为,合理配置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
推进分级诊疗模式,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区级统筹,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建立筹资合理、运行高效、服务便民、考核严谨的医疗保险付费方式.
二、主要任务 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首诊作用和县级医院住院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和医保转诊转院制度,提高基层门诊报销比例,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就诊;
调整住院报销政策,降低非转诊患者住院报销比例,引导患者选择就近就地住院治疗.严控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使城乡居民医疗总费用、住院率、转诊转院率增幅得到有效控制.到2017年,实现90%的门诊病人留在基层就诊、85%的住院患者留在县域内就诊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医保经办机构要综合前3年医疗机构门诊、住院人次、次均费用、物价增长、新技术新项目开展、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测算,在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门诊统筹按人头包干预付制度,在县级公立医院实行住院医疗费用总额包干预付制度.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门诊统筹按人头包干预付制度.根据乡、村两级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服务范围内常住参保人数、上一年度门诊人次、次均费用、一般诊疗费标准等指标,按照乡、村(中心、站)门诊人次5:5的比例或6:4/4:6比例,测算本年度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医疗费用总额(含一般诊疗费),县级医保经办机构按季度给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拨付80%的包干经费,剩余20%根据年中、年底质量考核结果兑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所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门诊包干经费予以核拨并实施监管. 2.县级公立医院实行住院医疗费用总额包干预付制度.按照县级公立医院实际诊疗能力,确定各医院能够诊治的病种和在上级医院技术支持下能够诊治的病种,根据确定的病种测算各医院住院医疗费用的总包干预算,由县级医保经办机构按季度预拨付80%,剩余20%根据年中、年底质量考核结果予以兑现.县级公立医院应积极提升整体医疗水平,提供优质高效医疗服务,引导群众合理就近就医,有效降低县外转诊就医率.对确因病情原因需要转诊的患者按照转诊程序办理,转诊患者病种在县级医院包干范围内的,其医疗报销费用由县级医院从总包干预算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