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2018-03-13
滕州市安全生产安委会文件 滕安发〔2018〕33号 关于印发《2018年 安全生产月 活动 任务分工方案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我市《2018年 安全生产月 活动任务分工方案和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分工及要求,结合《滕州市2018年 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做好工作对接.

滕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 滕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2018年 安全生产月 活动任务分工方案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学习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等,进一步提振信心、凝心聚力,全力汇聚推进安全发展的强大力量.一是开展集中宣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一次集中宣讲,采取负责同志带头讲、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讲、组织宣讲团巡回讲等形式,紧密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和受众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讲解.二是开展新闻发布和大家谈.各地要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组织理论专家、通讯员、网评员等宣传骨干队伍撰写理论文章、发布通讯综述、发表网络评论,并组织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社会相关人士进行座谈,深入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大力弘扬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的思想.三是开展多方位宣传.各地要采取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组织发放学习读本,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多方位传播安全发展观念.四是开展典型宣传.各地要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企业和基层一线,深入挖掘、宣传推广一批创新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双重预防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强化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责任科室:综合协调室 矿山安全监管室、工商贸安全监管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室,按照各自监管职责负责落实,政策法规室做好协调调度.(联系人:贾福永 宋志勇 李瑞 陈孝敬 李明海 联系

电话:15906326606

15906327018 18863275677

15906327517 13562211236)

二、举办全市 安全生产月 启动仪式及咨询日活动

(一)时间:6月1日上午9:00

(二)地点:龙泉广场

(三)各项活动安排、任务分工及要求 (1)活动场地布置 活动期间,龙泉广场活动场地使用由龙泉街道、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安排活动.活动场地用电由枣庄供电公司滕州供电部负责落实.交通秩序、安全保卫由市交警大队、龙泉派出所负责组织管理. 责任科室:办公室负责调度.(联系人:王旭光 联系

电话:15066329966) (2)设置安全咨询站点、举办安全生产书法绘画作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逃生自救、事故案例等知识图片展览,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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