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8-03-13 |
1、承办单位:市公安局、住建局、建工局、教育局、煤炭局、交通运输局、供销总社、质监局、气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安局消防大队、枣庄供电公司滕州供电部、安监局、龙泉街道等单位在龙泉广场设置展板.每个单位展牌不少于4块,规格为:长2.4米,宽1.2米,展牌支架与展板夹角为60度,内容要结合本行业实际及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行更新.咨询台为长桌2张,长桌覆盖绿色桌布.咨询台上方悬挂红底黄字横幅,注明 某某单位安全宣传咨询点 .要按照职责及本单位实际,印制发放安全宣传材料,每个咨询点宣传材料不少于2000份.公安局消防大队要在龙泉广场设置消防体验活动和组织家庭灭火安全演示,滕州供电部要对用电安全进行演示,滕州华润燃气公司要对燃气安全进行演示.北辛、荆河、龙泉、善南4个街道分别在汽车总站、政务中心广场、伦达商贸城、火车站广场、九州清宴、翔宇儿童城、龙泉广场、美铭广场、善国商贸城、善国苑、王开医院、善国路、新兴路、学院路等城区主要路段和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商铺利用LED显示屏进行宣传,其他镇在镇政府驻地主要路段和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商铺利用LED显示屏进行宣传,发放安全宣传材料.
2、有关要求:参加启动仪式的16家单位的安全宣传点、展览图片资料、宣传材料、书画作品,必须在启动仪式当天上午8:00前,全部在指定位置布置到位. 安全生产月 启动仪式上有任务的单位,要于启动仪式前一天下午3点派人统一到龙泉广场集合确认场地,并安排有关事宜. 责任科室:预警救援指挥中心负责调度落实.(联系人:荆震,联系
电话:15906327603) (3)活动宣传报道 新闻媒体邀请,由市政府办公室通知市电视台、电台、信息中心、滕州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参加,进行宣传报道.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负责与市政府办公室对接,做好新闻媒体的邀请报道.(联系人:王旭光 联系
电话:15066329966)
(四)6月16日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 各有关部门在6月16日当天自行设置咨询点,北辛、荆河、龙泉、善南4个街道分别于6月16日当天在汽车总站、政务中心广场、伦达商贸城、火车站广场、九州清宴、翔宇儿童城、龙泉广场、美铭广场、善国商贸城、善国苑、王开医院等城区主要路段和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置咨询点,其他镇在镇政府驻地设置咨询点,发放安全宣传材料.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室负责调度落实(联系人:李明海 联系
电话:13562211236)
三、举办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 安全月期间,市安委会将邀请高校教授专家来滕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作专题报告.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联系人:王旭光 联系
电话:15066329966)
四、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和事故、灾害警示教育活动.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两级市要求,要广泛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通过培训、讲座、辅导等形式,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二是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警示教育光盘、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推动工作.要注意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动员广大基层职工群众积极创作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警示教育片、安全动漫、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和宣传展板挂图、公益广告、科普读物等,还可以利用警示展览、举报热线、现场直播、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丰富警示教育活动内容,扩大活动影响,确保效果.燃热、供电、质监、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在各大广场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各镇街部门要在社区、村居内播放宣传片.主流媒体要加大宣传报道密度,开辟专题或专栏,在黄金时段播出安全警示教育片.三是开展生命安全教育.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结合生产经营活动及工艺、设备、岗位等安全风险和危险因素,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规律,对全体员工定期组织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四是及时发布预警和提示信息.各地要结合夏季高温、汛期等安全生产特点,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及时发布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