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2018-05-17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2017年河南省农产品流通体系 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财政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1号),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促进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提升城乡居民消费水平,2017年将继续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项目建设.

一、支持范围及项目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支持的建设内容包括:市场交易棚厅、仓储等经营性设施;

电子结算、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等信息平台;

检验检测、安全监控等设施;

冷链仓储设施、低温运输车辆.

(二)农贸市场(含标准化菜市场).支持建设内容包括:市场交易棚厅、仓储、废旧物处理等经营性设施;

检验检测设施、设备;

冷链仓储设施、低温运输车辆.

(三)连锁超市.支持企业建设生鲜配送中心,冷藏冷冻库,连锁直营门店所购置的生鲜区冷链设施设备,低温配送车辆.

二、项目标准条件 申报项目为2015年1月份以来开工建设、2016年8月31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

已列入各级各类财政支持(或已被支持过)的项目均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主体需具有法人资格,注册成立在1年以上,申请支持的项目以经营蔬果、肉禽蛋、水产海鲜、茶叶、花卉等鲜活农产品为主.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企业.要求市场占地50亩以上,需符合当地城市商业规划.新建(指整合资源、异地搬迁)批发市场项目,需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建设规划,而且土地、规划、建设等批建手续齐全.

(二)农贸市场企业(含标准化菜市场).要求固定营业场所1500平方米以上,以农产品零售为主,县、乡农贸市场可兼具产地批发市场的功能.

(三)超市企业.2015年底前连锁门店3家以上或总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生鲜农产品自营并设专区销售.

三、申报验收程序

(一)企业组织项目自验,并向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财政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财政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进行实地核查,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联合报送省商务厅、财政厅.

(三)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按照《河南省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贸〔2015〕48号)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公示等程序,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 以奖代补 的支持方式,结合年度资金总量,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额50%的标准及时拨付实施项目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产品流通项目申报工作,商务、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并明确专人负责,搞好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工作方案.要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贯彻,准确把握政策范围和界限,认真摸底摆查本地区农产品流通项目建设情况,按照 公开、公平、择优 的原则,推荐上报符合标准条件、项目建设标准高、投资规范、示范性强的项目.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