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8-05-29 |
份钱'
. 主要观点2:经营权可以有条件的转让(62条) 理由: (1)现有经营权大多是通过高价买卖获得,禁止转让将导致个体经营者投资贬值,希望有条件的允许转让. (2)明确经营权转让条件,使其风险可控,既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也有利于保护经营者权利.如 关于擅自转让,应该根据经营者的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对年龄超过六十岁、因工致残、因病死亡等特殊情况,由政府及市场指导其价格进行市场转让,一旦转让其本人再不能进入此行业,这样就可以防止炒卖. 4.关于经营权配置、经营权管理、经营权准入退出机制问题(131条) (1) 要抓住经营权改革机遇,理顺各地历史上形成的复杂经营权关系,取消挂靠、托管及空壳公司,对个体经营权予以确权,支持个体经营者组建公司实施公司化经营 . (2) 出租车必须确权,实现责权利统一,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挂靠经营模式,可以通过经营权收购、经营权入股等方式逐步实现'
两权合一'
. (3) 诚信考核是针对从业人员服务质量的考核,不应该和经营权退出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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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网约车车辆条件及准入问题(共1020条) 1.关于网约车车辆性质(846条)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由车辆所有人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
(三)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具体车辆标准、营运年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