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8-06-01

工厂设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以上固废处理措施已经实施,固废实现零排放. 6.验收监测结果 已经委托淮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5―26日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报告附后).四面厂界各设一点,昼夜各测一次,连续检测2天.检测结果,昼间皆不超过60 dB(A),夜间皆不超过50 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废水零排放,因此未做检测;

废气污染物简单,无组织排放,也未进行检测. 7.自查评估结论 东海县颐强石子加工项目已建成投产,选址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管控要求和产业政策要求,污染防治设施已建设完善,污染物排放能够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因此企业通过自查评估,认为连云港市泰克斯石英制品厂石英管加工项目符合"登记一批"条件要求,可进行登记并录入"一企一档"环境管理数据库. 承诺我厂(东海县颐强石子加工项目)已组织开展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评估,现承诺如下: 1.我厂(东海县颐强石子加工项目)已经知悉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各项环境保护管理要求,本表所填报资料完全属实,如存在瞒报、假报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愿意承担相关相关法律责任. 2.通过开展自查评估工作,我厂(东海县颐强石子加工项目)已针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环保改进完善措施.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将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自查评估单位(公章):东海县颐强石子加工厂 法定代表人(签字):吴颐 联系

电话:15950798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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