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8-07-07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南岸)环准〔2017〕058号 重庆市藏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三江花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收悉.

项目建设取得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重庆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手续.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组团B分区B38-1/05地块.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592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9234平方米,主要包括12栋高层住宅、1栋接待中心,配套建设裙楼商业、地下车库等,详见《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你单位委托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现审批如下:

一、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应严格遵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污染扰民投诉纠纷、风险事故、环境危害等其他不良后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要求,落实扬尘控制八项强制性规定,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降尘措施.加强水土保持,施工废水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须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排放.严格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要求,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优化布设高噪声施工器具位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批并在夜间作业前二十四小时公告附近居民.施工期生活垃圾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

(二)做好营运期环保管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茶园污水处理厂配套的市政污水管网.接待中心燃气锅炉废气须经专用烟道引至塔楼楼顶排放并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主城区标准要求;

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引至建筑楼顶排放.中央空调机组应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要求,避免噪声扰民;

备用柴油发电机等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

(三)你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

三、建议 你单位应根据该项目的用途规划,提前计划或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商业用房若拟引进有油烟、异味、废气的项目,应按照《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预先设置专用烟道.餐饮废水须进行隔油预处理,餐厨垃圾须按照《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商业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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