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8-07-18 |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
注意事项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预算:人民币70万元
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标准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二章、 单一来源谈判须知
一、时间安排 在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组织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就采购项目的服务周期、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价格等进行商谈.
二、响应性文件组成:按
第四章 响应性文件格式 编制.
三、供应商的报价 供应商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的全部费用(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将不予接受).
四、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的必要条件,交纳金额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谈判人的行为使采购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交纳方式:应采用电汇、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结算凭证上的交纳人名称必须与谈判人名称完全相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
3、谈判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提交的,须在汇款单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并务必于谈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汇至指定的账户.
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上述各项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1)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一律采用电汇、转账支票等方式退还至与供应商名称相一致的帐号. (2)为便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最好提交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性文件的;
(2)谈判过程中未经谈判小组同意擅自中途退场;
(3)供应商恶意串通使谈判失去竞争性的;
(4)供应商有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5)供应商响应性文件出现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的;
(6)未在响应性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7)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8)设计期限不符合采购合同要求的;
(9)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五、响应性文件递交
1、响应性文件应于单一来源谈判邀请规定的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的地点.
2、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正本(副本)须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3、响应性文件应装入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谈判
1、谈判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人组成.该谈判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性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