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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7 |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不少于3天:自2018年11月13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11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惠民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滨州市惠民县环城东路35号 联系人:杨局长
电话:1855437182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八路455号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
电话:0543-3278601 电子
邮箱:1255651150@qq.com 2018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