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8-09-09

(七)负责辖区人行道上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设置和管理;

承担辖区公共停车位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行道上非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的处罚工作和承担受交警委托人行道上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

(八)负责拟定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规定;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十)承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接待联络、文电处理、信息、保密、安全、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社管综治、文书档案、印鉴管理和督查督办等工作;

负责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字材料的撰写工作;

负责局会议的组织协调;

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负责目标管理、考核、新闻宣传工作;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管理、人事任免、教育培训、工资管理、专业技术职称、技术工人等级的评聘和管理;

负责办理局机关的党务工作,管理和指导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工作;

统筹、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统计工作和基建项目的会审、申报工作;

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的测算、协调及报批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督办的各项工作. ?

(二)行政审批股 承担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工作职责;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业务办理、行政审批事务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统一收件、办理、送达和审核上报工作;

负责协调和管理本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信访室) 研究拟定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监督检查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审查和管理有关法律文书;

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报批;

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负责全系统的普法工作;

负责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工作;

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受理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举报和投诉;

负责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追究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负责信访案件的接待、受理和督办工作.

(四)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股 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燃气、城市照明及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市政、城市照明及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发展规划及改造建设计划;

负责组织制定养护管理标准、经费定额及考评办法;

负责对乡、街道环境卫生的督促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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