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2018-09-12

每人每年申请生活(住宿、交通等)补贴不得超过十个月,经区残联审核后,按救助标准发放给残疾儿童.

(三)工作流程. 1.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所在镇街残联组织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2.审核.对于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 由镇街残联审核户籍、年龄等,区残联审核残疾人证、诊断明确(具备相关诊断能力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后作出决定. 3.救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4.结算.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区残联审核后,按救助标准与定点康复机构据实及时结算;

其他儿童康复训练补贴经区残联审核后直接发放补贴.做好与现有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对已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范围的,应先行报销、救助后,再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给予补助.

(四)经费保障. 区财政、区残联在市财政补助资金基础上,根据残疾儿童数量、救助标准、工作保障等情况,科学测算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需求,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及相应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做好兜底保障,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牵头,区残联具体负责,区政府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统筹指导、组织协调,协同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行区政府负责制,并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违纪违法的严肃追究责任.政府有关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履职尽责、协作配合,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深化 放管服 改革,努力实现 最多跑一次 一站式结算 ,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二)明确责任落实. 区财政局要及时足额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及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安排,统筹使用上级拨付的残疾儿童康复经费和本级经费,做好兜底保障和费用结算工作;

会同审计部门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区教委要加强对开展残疾儿童教育康复的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

完善随班就读保障体系,为康复后的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小学或幼儿园提供保障;

加强残疾儿童康复专业人才培养. 区民政局要做好困难家庭残疾儿童的基本生活救助,解决好残疾儿童康复期间的生活困难问题;

积极培育和发展康复服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区医保局要加强对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的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管理、监督,将符合规定的残疾儿童康复费用纳入城乡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贫困残疾儿童给予医疗救助. 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的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开展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工作,加强残疾儿童筛查、诊断、转介、效果评估、残疾预防、康复知识宣传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康复机构涉企信息的归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 依法对归集到的可公示信息进行公示. 区残联要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将残疾儿童康复纳入精准帮困、精准康复和教育帮扶重点内容,确保相关政策向困难残疾儿童倾斜,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并且,区残联要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服务作用,配合做好残疾儿童筛查、康复需求统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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