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8-10-02 |
第一章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政府采购相关说明…5
第三章 投标初审…7
第四章 投标…9
第五章 开标…13
第六章 评标定标…14
第七章 评标原则及方法…19
第八章 采购项目相关说明
22 附件1 政府采购承诺书…23 附件2 投标报价函…24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5 附件4 投标报价明细表…26 附件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7 附件6 执业人员及从业人员情况…28 附件7 业绩明细表…29 附件8 政策性条款保证金…30 附件9 投标保证金(附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31 附件10 工程造价和财务审计服务机构资质入围服务协议……32
第一章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包头市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和财务审计服务机构资质入围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包头市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和财务审计服务机构资质入围项目 采购内容: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造价咨询 第二标段:财务审计服务 2.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标段 (1)具有所投项目经营资格;
(需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为无效标.)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需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为无效标.)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包头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中标后须在包头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分所或者分支机构,在包头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并将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为无效标.) 第二标段 (1)具有所投项目经营资格;
(需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为无效标.) (2)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需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为无效标.)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包头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中标后须在包头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分所或者分支机构,在包头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并将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为无效标.) 同时,各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 办事平台 供应商注册为 有效 状态. 注: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未在采购中心报名登记且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8月29日起至2017年9月4日 下午17:00止(节假日休息). 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512室(包头市建华南路东侧包头市政务大厅西附楼5楼512室). 5.答疑时间:2017年9月5日 上午10:00 6.开标时间:2017年9月19日 上午9:30 7.答疑、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第三开标室 8.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 上午9:30 9.开户银行:建行银河支行 帐号:15001716678050000143 开户单位:包头市财政集中收付中心资金部(1) 备注:请在附言或摘要内只填写 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姚东花 白敬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