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8-11-04 |
第一章 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对桌式足球赛事活动的监督管理,保护赛事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桌式足球项目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桌式足球项目办赛指南》(以下简称 指南 ). 本指南所称的赛事活动是指在我国(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举办的桌式足球赛事活动(以下简称 赛事 ).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是全国性桌式足球赛事活动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制订与贯彻赛事的标准和管理制度,为合法组织桌式足球赛事活动的社会各类组织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
第二章 赛前准备工作 赛前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将直接影响比赛的顺利进行.因此,对赛前工作要重视,要求做到细致和周密.这一阶段要做好下列几项工作.
一、构思与策划 对举办本次比赛的目的、意义、规格、规模、经费来源,以及场地、食宿、交通等问题,进行周密的构思和策划,以书面形式报告给有关领导和部门.
二、赛事申办 一般由比赛举办地政府或当地桌式足球项目主管单位向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递交申办报告,申办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办赛宗旨和理由 2.拟申办比赛的名称、时间、地点和规模 3.建议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4.经费来源 5.赛事承办单位的办赛历史和经验 6.赛事承办地的交通状况、接待条件 7.省级体育主管部门的同意函:申办单位须取得省级体育主管部门的同意函并与申办报告一并递交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三、比赛的确认
(一)办赛条件审核 1.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收到申办报告及申办材料后,将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2.符合基本办赛条件的,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赛事招标会议上参与招投标工作.
(二)列入竞赛计划 1.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予以公布;
2.符合办赛条件的赛区,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将根据比赛日程、竞赛工作安排,参照各申办单位的办赛意向和客观条件安排具体比赛时间,列入下一年度竞赛计划;
3.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根据赛事申办单位的办赛经验、赛事规格等实际情况,组织技术代表进行实地考察(费用由申办单位承担),考察内容包括场地条件、食宿交通条件、天气气候条件等(详见附件1),技术代表应在实地考察后一周内向社体中心报送考察报告.
(三)签订办赛协议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与比赛申办单位商定合作办赛有关事宜,约定办赛标准与条件,签订办赛协议. 准备工作 准备阶段工作包括成立相应工作组,分工明确,落实到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宿交通接待组、场地器材组、媒体宣传组等工作(详见附件2).
五、制定竞赛规程 竞赛规程由主办单位根据比赛目的、性质、规模、时间、场地等因素而制定,同时要考虑比赛要求和限制条件等.竞赛规程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赛事基本信息: 包括竞赛名称、日期、地点,主办、承办、协办单位,以及参加比赛单位的范围等 2.参加办法: 明确参加队数、人数和参赛者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资格规定,以及报名截止日期、填写报名表要求、报名信息送达途径、联系人通讯地址(包括邮编、电话)、各参赛队报名须注意的事项等. 3.竞赛办法: 确定比赛所采用的手段、方法和各阶段的赛制,以及所执行的规则、使用的比赛用具和比赛中的特殊要求. 4.经费开支: 包括主办、承办单位和各参赛队应承担的费用 (如参赛费、裁判员聘请费等)和可享受待遇的内容、范围以及食宿标准等. 5.奖励办法: 包括竞赛的录取名额、奖励形式和内容. 其中,要在规程中说明体育道德风尚奖队伍、个人、优秀裁判员的评选比例和奖励办法. 6.仲裁和裁判员: 包括仲裁和裁判长人选、裁判员的数量、选派条件、聘请办法、报到时间、服装、经费补贴等事项. 7.其他事项: (1)注明未尽事宜的处理办法或规程解释权所属单位. (2)在竞赛规程的印发、传达过程中,赛事承办单位可协调当地的其他相关部门以文件或公函的形式加发执行通知. (3)竞赛规程印发的时间:全国性比赛一般提前2个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