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8-12-07 |
????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 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 (1)在试用期内的;
?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根据教育系统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在学期结束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和服务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甲方单位中原固定制职工转制前的连续工龄视作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甲方依据本条第
3、4款解除合同,发给经济补偿金时,乙方的月工资低于甲方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按甲方单位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必须交付赔偿费用等. ?? (1)凡由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单位出资进修培训,乙方应按规定赔偿进修培训费. ? (2)凡在规定服务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市有关文件规定支付赔偿费;
? (3)凡是由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所分配的住房,按本市及单位主管部门房屋分配使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 7.? 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擅自违反规定解除合同的,必须负违约责任.并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基本工资额度的违约金. ? 8.? 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实施意见》第六条人事争议处理的有关条款执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合同的未及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