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8-12-29 |
有关要求和事项详见《2018年度闽侯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度闽侯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和《闽侯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可从QQ群(闽侯科技150503349)或闽侯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县科技文体局网页下载. 申报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甘蔗街道江滨市民广场东侧县文化中心五楼科技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
电话:22982358,联系人:林祥油、林苹、林晓霞、王文华、林冬坭. 附件:《2018年度闽侯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 闽侯县科技文体局 2018年3月22日2018年度闽侯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为引导全县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推进我县科技创新体系和行业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创新主体开展研发创新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集中力量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应用转化,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
1、科技计划项目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在闽侯县辖区内注册、纳税关系在本县(不含高新区)、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申报单位应认真填报有关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除高新技术企业、校地对接项目的企业外,其他工业企业申报项目必需是工业企业规模以上,且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R&
D)总额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应达到2.5%以上,申报区域重大项目的工业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R&
D)总额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应达到4%以上(本指南所指上一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R&
D数据均以县统计局正式确认为准).农业项目必须是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以上农业加工型企业.
3、申报材料要求严谨、客观、真实.预期技术、经济指标和成果提供形式要具体、明确,可量化考核、评价,并作为今后签订任务书的主要依据.申报单位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获得批准立项的也将被终止(撤销)执行.
4、若县科技文体局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与研究开发费用管理制度,设立研究开发费用明细台帐.科研经费应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并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管理,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5、项目负责人应为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作为项目负责人,应书面委托项目负责人,并承诺对项目负有与法定代表人相同的权责(委托书应作为申请表附件)
6、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法人代表除外).
7、同一项目(或类似课题)在同一年度内已申报省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县级科技计划项目(企业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