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8-12-29 |
D投入比例达2.5%和项目申请资助额度达12万元以上的,按12万元额度资助;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每增加1500万元、实际纳税每增加20万元、R&
D投入比例每增加0.5%,在不超过企业项目申请资助经费总额的前提下,各项按2万元递增资助,单项指标总递增资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
(三)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化 计划目的 重点扶持我县优势的农业产业化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支持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展农科教、产学研创新活动;
促进闽台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围绕我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技术.培育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加强优良种子培育推广,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力争取得一批与我县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关键性和共性科研成果,推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专业化建设. 申报对象:省市科技部门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省市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等;
县级政府以上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含台资农业企业). 申报材料:《闽侯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符合申报对象条件的省市科技部门或县级以上政府认定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 ;
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或协议;
农科教、产学研合作协议;
科技成果推广协议;
闽台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时间与项目执行时间要有重叠). 本类别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2万.
(四)社会发展科技 计划目的 突出公益事业,成果推广、普及和应用节能减排科技成果.扶持对口协作、科技成果孵化、知识产权强县、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防震减灾、疾病防治、城镇公共安全应急系统等领域的应用技术和实用技术研究.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青少年科普教育.开展围绕我县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的软科学研究. 申报对象:县直公益型科研机构、相关部门及其下属具有科研能力的事业单位(包括农、林、水产、畜牧、卫生、环保等公益性科研所站、推广机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 申报材料:《闽侯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申请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本类别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2万.
(五)校地对接项目 计划目的 围绕我县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技术需求,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团队在我县注册企业并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就地转化. 申报对象: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团队在我县注册的企业. 申报材料:《闽侯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申请单位企业营业执照 、研究成果相关证明、申请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团队关系的相关证明. 本类别项目可免于提供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研发经费(R&
D)投入等证明. 本类别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企业自有投入不低于50万元,同时优先扶持国家、省、市获奖的科技成果转化.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予以优先扶持
1、高新技术企业、入列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名单企业、科技创新型试点和示范企业、省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企业、福州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福州市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