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9-03-08
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 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苏政办发〔2017〕49号,以下简称《选聘办法》)、2017年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指导协调小组会议精神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z2018{2号),现就2018年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江苏特聘教授选聘标准、遴选程序严格按照《选聘办法》执行.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一)岗位设置应服从服务于国家战略、江苏发展和学校需求,与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计划紧密结合,共同夯实 四大专项 建设基础,形成推动建设江苏高水平大学的有效合力.

(二)切实面向海外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各单位推荐人选中在职教师不得超过1/2.国内应聘者达不到规定获奖要求的,不推荐申报.

(三)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已由学校聘任教授职务.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期间引进到江苏高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2年以上的全职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2017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江苏高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3年以上的全职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四)各单位在遴选推荐人员时要强化全职全时的要求,对不能到校全职全时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申报.

二、经费支持

(一)三年聘期内,对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分别提供200万元/人、10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以及每人每年12万元的奖金.其中,省财政为地方属高校分别提供自然科学类100万元/人、人文社会科学类5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和全额奖金,高校提供不低于省财政资助标准的配套科研经费;

省财政为部属高校提供的科研经费和奖金为地方属高校资助标准的50%,其余部分由高校承担,使总体资助额度不低于地方属高校.

(二)对自然科学类特别优秀人才提供40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以及每人每年12万元的奖金.其中,省财政为地方属高校提供20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和全额奖金,为部属高校提供10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和每人每年6万元的奖金,其余部分由高校承担.

三、遴选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 谁推荐、谁负责 的原则,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对推荐人员的政治素质、学术道德、师德师风进行严格审核.要区别不同学科的特点,对从事应用研究及成果转化的人员,应着重考察其解决核心技术、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对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应着重考察其产生具有重大影响的新知识新理论的能力;

对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应着重考察其形成创新性理论研究成果,引领和支持思想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学校推荐报告.报告中请介绍推荐对象基本情况、阐述推荐理由,并进行排序. 2.《江苏特聘教授推荐表》(附件1)以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①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②学历学位证书(海外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海外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录用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③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④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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