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04-09 |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说明及要求
1 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桥西区金融创新开发区筹建处招聘物业公司项目
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桥西区
3 招标人联系方式 赵静梅 0311--85515861
4 招标范围 招聘物业公司
5 服务周期 一年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2.2017年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书;
3.2018年至今任意月纳税证明 4.2018年至今任意月社保缴纳情况凭证 5.投标供应商出具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4万;
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交至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全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5130188000004760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石家庄胜利北街支行 递交方式为电汇,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标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交至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到账.
9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
10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时间:2018年09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11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09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12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13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军
电话:0311-89862068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招标代理单位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经评委评审确定中标对象,招标人不承诺选择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 1.3投标人不得转让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领取招标文件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代理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代理单位和招标人私下接触. 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3.1招标人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2.3.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在提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 2.3.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单位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 2.3.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送至或传真至河北世诚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传真:0311-89862068,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99号新天地自然康城25-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