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9-04-22

(二)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 1. 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方面: (1)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范围. (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3)管理层的责任. (4)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即指明财务报表是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编制. (5)注册会计师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的预期形式和内容,以及对在特定情况下出具的审计报告可能不同于预期形式和内容的说明. 2.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增加下列条款: (1)详细说明审计工作的范围,包括提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审计准则,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职业道德守则和其他公告. (2)对审计业务结果的其他沟通形式. (3)说明由于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即使审计工作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得到恰当的计划和执行,仍不可避免地存在某些重大错报未被发现的风险. (4)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的安排,包括审计项目组的构成. (5)管理层确认将提供书面声明.;

(6)管理层同意向注册会计师及时提供财务报表草稿和其他所有附带信息,以使注册会计师能够按照预定的时间表完成审计工作. (7)管理层同意告知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日至财务报表报出日之间注意到的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事实. (8)收费的计算基础和收费安排. (9)管理层确认收到审计业务约定书并同意其中的条款. 3.如果情况需要,审计业务约定书也可列明下列内容: (1)在某些方面对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和专家工作的安排. (2)对审计涉及的被审计高校员工工作的安排. (3)在首次审计的情况下,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的安排或者对期初余额实施的程序. (4)说明对注册会计师责任可能存在的限定. (5)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高校之间需要达成进一步协议的事项. (6)向其他机构或人员提供审计工作底稿的义务. 本指引附录一列示了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参考格式.

第三章 计划审计工作 计划审计工作包括针对审计业务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一、总体审计策略 注册会计师需要制定总体审计策略,以确定审计工作的范围、时间安排和方向,并指导具体审计计划的制定.

(一)审计范围 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适用于高等学校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相关监管机构的报告要求以及被审计高校校区或分支机构的分布等情况,确定审计范围.在确定审计范围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下列事项: 1. 被审计高校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编制. 2. 报告要求,如教育部门、财政部门等提出的报告要求. 3.预期审计工作涵盖的范围,包括应涵盖的组成部分(如分校区、二级学院等分支机构,以及校内的校医院、食堂、水电暖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宿舍管理中心等校内部门,下同)的数量及所在地点. 4.高等学校与组成部分之间存在的控制关系的性质,以确定如何编制汇总财务报表. 5.由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审计组成部分的范围. 6. 内部审计工作的可获得性及注册会计师拟信赖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度. 7. 高等学校使用服务机构的情况(如会计服务、代发工资服务、代收应缴非税收入等),以及注册会计师如何取得有关服务机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的证据. 8. 对利用在以前审计工作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如获取的与风险评估程序和控制测试相关的审计证据)的预期. 9. 信息技术对审计程序的影响,包括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对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预期. 10. 与被审计高校人员的时间协调和相关数据的可获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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