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9-06-01
武汉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总体方案 2018年7月21日至8月9日,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形成了《武汉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和《武汉市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清单》(以下简称《问题清单》),并于10月15日向我市进行了反馈和移交.

对省督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市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直面问题,深刻反思,坚决整改.为切实抓好省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推进土壤环境保护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多元共治 的环保工作新机制,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整改原则

(一)立行立改、务求实效.讲政治、顾大局,自觉站位、主动认领,立即行动、迅速整改,聚焦问题、精准发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整改成效.

(二)统筹兼顾、标本并治.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分类处理,既要对具体问题出重拳、上手段、全力推进整改,更要对潜在的、深层次的问题举一反

三、追根溯源.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跟踪督导问效,确保真整改、全整改、彻底改.着眼于整改成效的可持续性,以问题整改促观念转变、作风改进、标准提升,将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新的水平.

三、主要目标 经过整改,有效解决省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效果群众认可、社会认同、上级认定,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将全市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建立推动经济绿色发展长效机制,以整改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推动长江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责任落实.

四、组织保障 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市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案件查办组、整改督导组和宣传报道组等4个专项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具体负责全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日常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承担.案件查办组由市纪委监委机关牵头,具体承办移交我市的省督察组反馈问题、线索等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整改督导组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具体负责对全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等.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全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及信息公开.对全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的重难点任务,由市级领导同志领衔督办.各区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五、主要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清单管理,对照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按照 统一归口、责任明晰 的原则,制定《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附后).各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逐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整改时限,做到整改目标客观明确、科学合理,整改措施紧盯问题、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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