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1 |
一、
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本项目无氮磷生产废水产生,因此不违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
8、生态红线规划相符性 2013年8月3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 生态红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是生态红线的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本项目距离最近的长江窑港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1公里,未涉及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不属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禁止和限制行为,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江阴轧辊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位于江阴市临港新城利港华兴路12-3号,主要从事纺织机械设备和机械零部件的生产,生产能力分别为50台套/年和1000吨/年,目前已达产.该公司《新建纺织机械设备、机械零部件制造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11月经江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并于2013年6月通过 三同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该公司现有项目建设、审批及验收情况调查见表5. 表5 现有项目环评审批以及竣工验收情况 项目名称 报告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验收情况 《新建纺织机械设备、机械零部件制造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告表 2012年12月YS20133202810186,2013年6月
二、主要环境问题
1、现有项目焊接、组装工序产生的焊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