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01 |
1 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青岛市基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作.
本导则中的基层指区(市)、镇(街)、园区. 本导则规定了基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以下简称评估)的程序、内容、报告格式等基本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5〕11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鲁安发z2016{16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3 术语和定义 (1) 危险源 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2)主要危险源 指可能引发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危险源.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指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GB18218-2009)判别确定的重大危险源. (4)风险 是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组合. (5)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 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包括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等,内容如下: 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
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等) 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如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
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如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
重要的交通设施(机场、高速公路、重要航道、隧道、铁路干线等).
4 评估目的及程序 4.1 评估目的 辨识和分析区域存在的风险点,评估其风险程度和应急保障能力,为安全生产规划建设、区域风险管控、区域应急管理提供依据;
提出有效管控风险的对策措施和建议,规范基层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2 评估程序 评估程序分为:前期准备、资料收集、风险辨识、划分评估单元、风险评估、提出风险管控对策措施与建议、做出评估结论、编制评估报告. 5评估工作内容 5.1 前期准备 5.1.1确定评估范围(包括时效性、区域范围). 5.1.2组建评估组. 5.1.3制定评估计划 5.2 收集评估对象的基础资料 5.2.1区域风险评估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和规范,相关事故统计和案例等. 5.2.2收集区域位置、周边环境、自然条件、总体布局以及风险评估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5.2.3根据收集到的评估资料,对区域内的总体布局、产业分布、企业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以及周围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分布、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对. 5.3 划分评估单元 划分评估单元应考虑区域性特点以及风险评估的需要,划分的评估单元应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便于实施评估. 功能区域明显的区(市)、镇(街)、开发区宜以功能区域为单元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