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02 |
八、退货规定 补贴机具核实后,符合国家三包规定需要退货的,购机者必须向所在乡(镇、街道)农科(机)站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农科(机)站受理申请后上报区农业局进行审批,经区农业局审批同意后,方可退货,补贴资金已结算的,由区财政部门全额收回补贴资金.退货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农科(机)站和区农机总站要及时对系统信息进行处理.
九、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昆阳街道办事处、宝峰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局、区财政局是政策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区属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规定,遵守纪律要求,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到人.为圆满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晋宁区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李绍荣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张志民 区农业局局长 熊艳荣 区财政局局长 方长文 区审计局局长 李登武 区监察局局长 吕智宏 区公安局副局长 孙卫华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 胡建春 区农业局副局长 陈曦明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晓波 二街镇副镇长 李秀芬 昆阳街道办副主任 王志刚 双河乡副乡长 杨杰夕阳乡副乡长 李江冲 上蒜镇副镇长 张建波 六街镇副镇长 童绍春 晋城镇副镇长 郭娅娟 宝峰街道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局,由区农业局副局长胡建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等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各乡(镇、街道)也要出台购机补贴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并报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乡(镇、街道)、区农业、财政部门是政策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相关的工作协调,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并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管,重要工作必须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并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1.区各有关部门要层层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基层人员素质和能力;
要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延伸绩效管理的有关文件要求,把绩效考核贯穿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过程,认真开展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延伸绩效考核工作,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 2.各乡(镇、街道)要做好补贴政策、补贴范围、补贴对象和资格条件等宣传工作,让老百姓家喻户晓.我区实行的是 先购机后补贴 的方式,鼓励乡(镇、街道)在购机集中地或当地政府服务大厅等开展受理申请核实 一站式 服务;
按照 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 的原则,确保两人以上对补贴机具进行核实,做到 见人、见机、见发票 和 人机合影、签字确认 ,并按照补贴额一览表中的主要配置和参数,对照具体补贴机具的规格型号,逐台核实,严把机具核实关;
同时,要依法开展补贴机具质量调查和监督,协调企业做好机具供货,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 3.各乡(镇、街道)农科(机)站和区农机总站要全部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网格化.保证上传数据全面真实准确,确保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严防信息泄露,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4.经销商要在经销场所显著位置明示标志牌,公布补贴机具型号、配置、价格、补贴额和监督投诉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借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