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7-02 |
中国特检中心组织成立了起草组,在总结了近几年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草案.2006年11月,在北京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研讨,形成征求意见稿.2006年12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69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并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根据社会征求到的意见及安全技术委员会专家的审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2007年8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规范了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明确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和内容,建立规范、科学的具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 本要求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 张军、沈勇、吴综述、马殿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田锋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 张建华 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评审中心 张西庚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 陈勇 中国化工装备协会 祖瑞先 上海交通大学 张晓峰 大连冰山集团金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刘静 北京燕山石化建安公司 赵棣 目录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1) 附件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4)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第一条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 质量保证体系 )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 本要求适用于特种设备(包括原材料、部件、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第三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结合受理的许可项目特性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得到有效实施: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应标准;
(二)能够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实施有效控制;
(三)质量方针、质量目标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四)质量保证体系组织能够独立行使职责;
(五)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职责、权限及各质量控制系统的工作接口明确;
(六)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设置合理,质量控制系统、控制环节、控制点的控制范围、程序、内容、记录齐全;
(七)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范、系统、齐全;
(八)满足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的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