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9-07-03 |
4、对单位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按每亩6.8万元的标准补偿.
5、对结构特殊、构造复杂的建筑物,经征收工作组审核后,由委托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6、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六)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参照《微山县城市房屋征收补偿指导方案》执行.
(七)安置房挑选顺序 (1)在签订征收协议处设置排队号位,从1号依次顺延,确定签订征收协议顺序号. (2)回迁安置新房屋的顺序号以签订征收协议顺序号、腾空房屋验收合格顺序号相加除以2确定选房顺序号,依次挑选楼号、楼层、储藏室和车库,每户仅限挑选一个车库,一户选择两套住房的,挑选一个车库后可再挑选一个储藏室,车库选完为止.选房顺序号相同的,以腾空房屋验收合格顺序号优先. (3)如果多数被征收人不愿采取上述选房方式,可统一采取 抓阄抽签 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号. (4)一户选择两套住房时,不能选择相同楼层,必须上、下搭配.
(八)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找补的差价款待安置房钥匙交付时据实结算.
四、临时安置补助标准
1、搬迁补助费(搬家费):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住宅用房给予一次性搬家费500元,经营性用房给予一次性搬家费1000元.
2、公有住房或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1500元的临时过渡费;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500元/月支付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过渡费.
3、安置过渡期限为24个月,先期支付被征收人18个月的临时安置过渡费,其余临时安置过渡费在交付安置房钥匙时据实结算.安置过渡期限因征收人责任造成延长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月加倍支付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过渡费.
五、房地产证件的收缴与办理
1、被征收人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同时,上缴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由有关部门予以注销;
办理抵押的,由当事人负责解除抵押手续;
自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拒不交回两证的,一律注销.
2、被征收人安置房屋的产权证由征收方统一组织办理,每户收取100元工本费.
六、奖励办法
(一)被征收人在规定搬迁期限内前5天签订协议、腾空房屋并经验收合格签字的,奖励5000元;
6-10天签订协议、腾空房屋并经验收合格签字的,奖励3000元;
11-15天签订协议、腾空房屋并经验收合格签字的,奖励2000元.超出规定期限不签订协议、未腾空房屋的,不予奖励,每拖后一天扣除征收补偿费总额的5%.
(二)救助救济
1、在征收范围内居民家中有植物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的,经征收方签字确认后,从征收公告规定的时间起,1天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接完毕房屋的,可优先在安置楼房一至二层中选择一套安置房,选完为止.
2、被征收人房主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从征收公告规定的时间起,1天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接完毕房屋的,可优先在安置楼房一至二层中选择一套安置房,选完为止.
3、对征收区域内老弱病残以及特困户,经当事人申请,居委会核实,公示无异议的,报县政府批准后,由民政、人社、工会、残联等部门给予一定的救助救济.
七、其它
1、房屋现状调查摸底公告发布之日前,在院内用空心砖或彩钢瓦搭建的建筑物一律按简易平房补偿标准予以补偿,不予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