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9-07-03 |
?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同江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江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外且本市受到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环境事件. 核与辐射事故、空气重污染等应对工作,按照本市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1.4.1科学预测,防治结合.加强对重点污染源和环境风险源的监测、监控和监督管理.及时预防、控制并消除隐患,避免或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和影响,有效消除和减少污染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安全. 1.4.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按照环境保护属地管理的原则,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部门协同、资源共享,科学处置、以人为本的原则. 1.4.3信息共享、按时发布.建立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相关部门间环境信息交换网络,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和发布应急信息,保证信息传递快速、通畅.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同江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相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专家咨询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2.1市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市政府成立同江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市长任总指挥、各相关副市长任副总指挥,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环境保护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文广新局、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安监局、同江海事处、市消防大队、市电业局以及各乡(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2.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机构.主任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环境保护局各副局长兼任.负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佳木斯市委、市政府、佳木斯市环境保护局、省环境保护厅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环境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