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9-07-03 |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3.1.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1)因环境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
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3.2预警信息发布 Ⅰ级预警(红色预警)由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Ⅱ级预警(橙色预警)由省政府负责发布,Ⅲ级预警(黄色预警)由佳木斯市政府负责发布,Ⅳ级预警(蓝色预警)由我市政府负责发布. 3.3预警的升级与降级 当重大环境事件影响不断加重,环境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
当事件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时,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4 .应急响应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 4.1?Ⅰ级响应 4.1.1?启动条件 发布Ⅰ级环境应急预警信息时由省政府启动Ⅰ级响应. 4.1.2响应措施 (1)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市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开通与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2)立即经佳木斯市政府向省政府和省指挥部报告. (3)由省政府统一向国务院和环境保护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可向国务院和环境保护部请求支援. (4)省政府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调集事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 (5)省指挥部在环境保护部和省政府的领导指挥下,做好相关协调、处置工作. 4.2?Ⅱ级响应 4.2.1?启动条件 发布Ⅱ级环境应急预警信息时省指挥部启动Ⅱ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