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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xgs.com E-mail: [email protected] 鹿寨县宏达矿产品经营部中渡铁厂石炮山铁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摘要 内新广矿评字(2013)第1016号 评估机构:内蒙古新广厦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评估对象:鹿寨县宏达矿产品经营部中渡铁厂石炮山铁矿采矿权. 评估目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让 鹿寨县宏达矿产品经营部中渡铁厂石炮山铁矿采矿权 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3年8月31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评估主要参数:储量估算基准日2012年8月31日保有资源储量(332+333)原矿石量32.67万吨,净矿石量4.58万吨;
评估利用的原矿石量27.71万吨,净矿石量3.61万吨,含矿率0.13t/t;
采矿损失量1.39万吨;
储量估算基准日2012年8月31日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8月31日消耗可采储量2.85万吨(原矿),评估基准日可采储量23.47万吨(原矿);
年生产能力3万吨,矿石回采率为95%,贫化率为5%,选矿回收率95%;
矿山服务年限8.24年,铁精矿石销售价格350元/吨(不含税),折现率8%,采矿权权益系数2.9%. 评估结论:经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的了解和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计算,确定鹿寨县宏达矿产品经营部中渡铁厂石炮山铁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21.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在本报告中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管理部门审查使用.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鹿寨县宏达矿产品经营部中渡铁厂石炮山铁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签章):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签章): 内蒙古新广厦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九日 目录报告摘要 报告正文 1.评估机构
1 2.采矿权出让人与评估委托人
1 3.采矿权申请人
1 4.评估对象、范围
1 4.1评估对象
1 4.2评估范围
2 4.3采矿权历史沿革
2 4.4以往评估史与价款处置
2 5.评估目的
2 6.评估基准日
3 7.评估依据
3 7.1法规依据
3 7.2行为、产权和取价依据
3 8.评估实施过程
4 9.采矿权概况
5 9.1矿区位置和交通
5 9.2矿区自然地理及经济概况
5 9.3地质工作概况
5 9.4矿区地质概况
7 9.5矿床特征
7 9.6矿体特征
8 9.7矿石质量
8 9.8矿石加工技术性能
8 9.9开采技术条件
9 10.矿山开发利用现状
10 11.评估方法
11 12.评估指标和参数
11 12.1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述
11 12.2开采设计评述
12 12.3保有资源储量
13 12.3.1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
13 12.3. 2参与评估计算的保有资源储量
13 12.4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