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7-04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6.1磋商邀请 6.2供应商须知 6.3评标标准 6.4合同格式及条款 6.5项目采购需求 6.6响应文件格式 7.磋商文件的澄清 7.1任何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澄清时间以采购人接到书面文件时间为准,在递送书面文件的同时请供应商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代理公司信箱,[email protected]),采购人对磋商时间前五天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由于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人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递交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代理机构将不予收理). 8.磋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8.1在磋商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 8.2 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及江苏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同时通知所有已发送《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的供应商.由于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代理机构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更正公告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 8.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代理机构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日期.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有关格式按磋商文件

第二章 响应文件格式 要求): 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0.1.1磋商函;

10.1.2报价明细表;

10.1.3服务承诺;

10.1.4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0.1.5综合评分时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10.1.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 11.磋商报价 11.1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全部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11.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11.3代理机构不接受备选的磋商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 11.4磋商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12.技术要求响应偏离(本项目不涉及) 12.1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否则将被拒绝. 13.服务承诺 13.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的标准. 14.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 14.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4.2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5.磋商保证金 15.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磋商保证金缴纳至磋商文件中指定帐号.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5.8条规定没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5.2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形式: 15.2.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到指定帐户,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供应商本身(磋商供应商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 注:为方便各供应商保证金退还,建议使用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 15.3磋商保证金缴纳信息: 开户名称: 淮安市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康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341701040012610 缴纳时须注明:项目编号(HAKFDL-竞磋-2019016)及用途(竞磋保证金) 15.3.1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应按照上述银行帐号缴纳磋商保证金,否则出现磋商保证金无法按规定时间到账从而导致无效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15.3.2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统一为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因磋商保证金缴纳及银行进帐期间需一定的时间,因此,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工作,以确保保证金按期到帐. 15.4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非响应性磋商而予以拒绝. 15.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正常情况下淮安市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成交供应商应主动到淮安市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办理退还手续,外地供应商可向淮安市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请求协助办理退还手续. 15.6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特殊情况下按第16.2条规定执行. 15.7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携带合同原件及履约保证金单据至代理公司办理退还手续. 15.8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