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8-0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第七师124团豫新木板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豫新木板加工厂 法人代表 刘持鹏 联系人 梁广建 通讯地址 124团5连 联系电话

18094820007 传真 -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124团5连 立项审批部门 第七师一二四团发展经营管理科 批准文号 第七师一二四团(其他)备[2018]003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2021胶合板制造 占地面积(m2)

2975 绿化面积(m2)

100 总投资 (万元)

10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34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3.

4% 评价经费 ― 预计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第七师124团豫新木板加工厂建设项目于2017年2月27日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四团发展经营管理科以第七师一二四团(其他)备[2018]003号文件立项.项目位于124团5连,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建设生产厂区、原料库区、成品区、其他辅助用房,引进一条木工板生产线,配套建设消防、变供电、给排水、环卫、绿化、道路等辅助设施,项目加成后形成年产1000方木工板的生产能力. 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的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规定,本项目属于

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中

25 人造板制造 ,项目年产人造板1000方,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豫新木板加工厂委托,我单位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的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及其它有关文件,在征求环保主管部门意见后,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以期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2.编制依据 2.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2016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订);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2.2导则及技术规范与标准 (1)HJ2.1―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2)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3)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4)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5)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6)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及修改单. 2.3项目依据及参考资料 (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

(3)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3.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第七师124团豫新木板加工厂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豫新木板加工厂 (3)建设性质:新建 (4)总投资:1000万元 (5)建设地点:项目位于124团5连原小水泥厂院内,北侧、南侧为空地,西侧为居民房(业主购买,考虑作为备用库房),东侧100m处为原水泥厂附属业务用房.其中心地理坐标为N44°23′24″、E84°4′43″.详见附图1:地理位置图. (6)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新建木板加工厂房及管理用房3000m2,购置安装生产线设备12套、配套建设水、电、供热工程及消防、环保、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主要工程组成,见表1. 表1 建设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工程名称 单项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栋生产厂房,购置1条木工板加工生产线,形成年产1000方立方木工板的生产能力 建筑面积1455m2 辅助工程 办公室 租用旁侧居民房,满足20人办公需求 建筑面积200m2 贮运工程 原料仓库 新建1栋原料仓库,用于储存原料 总建筑面积720m2 成品仓库 新建1栋成品仓库,用于储存木工板 总建筑面积600m2 厂外运输 主要依托社会运输力量 公用工程 供电 市政供电管网供给 供热 本项目使用燃气模温机进行生产供热,项目冬季不进行生产无需生活供热. 供水 市政给水管网 用水量300t/a 排水 生活污水排放量很少,可以依托原有设施排放 不外排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排放量很少,可以依托原有设施排放 不外排 废气治理 燃气模温机废气经8m高排气筒外排 除尘效率95% 切板、锯边、砂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 风机风量为2000m3/h,除尘效率99% 涂胶、热压废气收集经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 风机风量为4000m3/h 固废处理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理,除尘器、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置,脲醛树脂胶废桶,胶渣为危险固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3t/a,粉尘处置量为0.528t/a,废边角料1.5t/a,废胶桶60个/a,胶渣极少量 噪声治理 机械噪声通过减振、隔声、降噪处理 厂界达标 4.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原料消耗量具体见下表. 表2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量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用量 规格

1 木条 m?/a

500 0.5*0.14*0.6m

2 圆木皮 m?/a

300 1.27*0.8*0.14m

3 脲醛树脂胶 t/a

12 200kg/桶4面粉 t/a

30 5 天然气 m3/a

28800 6 电度/a

50000 7 水m3/a

8 半成品 张5000 1.25*2.47*0.14m 本项目采用环保脲醛树脂胶其指标如下表: 表3 环保脲醛树脂胶(GB/T14732-2006) 规格 指标 外观 无色、白色或浅黄色无杂质均匀液体 PH值7.0~9.5 固含量(%) >

46.0 粘度(mPa・S) ≥60 游离甲醛含量(%) ≤0.3 固化时间(s) ≤120.0 适用期(min) ≥120 环评游离甲醛含量取最大值0.3%. 5.产品方案 项目主要产品方案见表4. 表4 本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年产量 规格

1 木工板 方/a

1000 1.22*2.44 6.设备清单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见表5. 表5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规格型号

1 涂胶机

3 台 4尺

2 燃气模温机

1 台20万大卡

3 热压机

1 台11压10层4热压机

1 台14压13层6自动锯

1 台4*8尺7半自动裁边锯

1 台4*8尺8砂光机

1 台BSG2213

9 砂光机

1 台JRRP1300

10 合力叉车

1 辆H2000-30

12 空气压缩机

1 台w-1.2/8

13 空气压缩机

1 台v-0.25/8 7.公用工程 给水:本项目团场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本项目用水为员工办公生活用水,无生产用水. 排水:本项目无生产用水,仅有少量生活污水排放.本项目区域目前没有完善的污水排放设施,仅有旱厕,本项目员工均为当地居民,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因此仅有少量粪便污水排放,可利用项目区现有卫生设施排放. 供电:项目用电由区域供电管网引入项目配电房. 供热:本项目生产期自3月中旬到10月中旬为止,因此生产过程不需要供暖.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燃气模温机为生产热源. 消防:本项目消防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有关规定实施.室外设置消火栓,火灾时市政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灭火;

室内消火栓管网布置成环状.消火栓系统设消防水泵接合器. 8.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建设项目劳动定员2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 工作制度:年工作180天,一班制,每班生产8小时. 9.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选址位于124团5连原小水泥厂院内,项目用地为工业建设用地.项目区南侧北侧为空地,东侧为闲置房(业主购买,准备作为库房),西侧隔路为居民房(业主购买,考虑作为备用库房)道路.项目周边无集中居民区、医院、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在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 三废 污染可以控制在较小的程度,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现有环境功能;

在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和强化风险管理,项目环境风险可降至最低,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2)总图布置合理性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124团5连原小水泥厂院内.厂房内大部分为生产车间,原材料堆放区位于项目区东北部,成品库位于东南部.项目区域盛行风向为西北风,原材料堆放区正好位于下风向,有效减少了对厂区的污染.本项目总体布局和功能分区充分考虑了位置、朝向等各个因素,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布置合理可行,保证了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及合理处置.总体说来,项目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人流物流通畅,环保设施齐全,总平面布置基本能够满足企业生产组织的需要及环保的要求.(详见附图2: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10.产业政策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可知,本项目为胶合板制造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区域原为水泥厂,水泥厂十几年前已停止生产,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建设地块原为空地,不存在原有污染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第七师124团位于准噶尔盆地西南部,天山北麓奎屯河冲积平原北部,和北部克尔山南麓水系冲积平原的交接处,地理位置东经东经 83°54′18″~84°13′30″,北纬 44°20′00″~44°42′30″之间,东西与乌苏为邻,G30高速穿过124团,东侧有四棵树料场等,交通及基础建设材料运输均较方便. 项目位于124团5连原小水泥厂院内,北侧、南侧为空地,西侧为居民房(业主购买,考虑作为备用库房),东侧为原水泥厂附属用房.其中心地理坐标为N44°23′24″、E84°4′43″.详见附图1:地理位置图. 2.地形地貌 拟建项目区位于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西南缘.在地貌上场地属古尔图河与四棵树河冲洪积扇扇间洼地中部.地势由南向北、由西向东倾斜,坡度为0.5-0.8%.微地貌不发育. 3.气象、气候 工程区地处欧亚大陆腹地,属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夏季炎热、冬季寒冷,春秋两季温度升降迅速,光照充足,热量丰富,降水少、蒸发量大.由于本区地形高差变化大,南北跨越纬度范围较广,山区与平原区气候变化有很大的差异.根据乌苏市气象站多年资料反映,多年平均气候是6.5 ℃,历年最高气温 36.3℃.主要出现在7月份,历年最低气温-31.7℃,主要出现在1月份,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57.7mm,年蒸发量为1066.2mm. 降水地理分布差异大,月季变化明显,一月份降水量5.3mm,五月份降水量23.3mm,4~9月份降水量122.8mm,占全年降水量70%. 蒸发为年降水量的17.2倍,蒸发量最高在4~9月份,最低在

1、2月及12月. 初霜冻期出现在最低气温≤0℃.较其它地区初霜冻期来得较晚,一般在10月中旬出现. 高泉区风次数较双河区多,全年表现为季节变化明显,多发生于春夏季,西北风盛行,年平均风速1.8m/s.自然灾害常见有干旱、风沙、冰雹、霜冻、干热风、盐碱等. 4.区域地质概况 工程区位于天山北坡西准噶尔界山东南坡以及它们之间的准噶尔盆地.从奥陶纪以来漫长的历史时期,在南北向东压应力及其分力的作用下,经历自加里东之后多次复杂而强烈的构造运动,地壳发生断裂褶皱破碎岩浆出露,又上升下沉剥蚀搬运堆积,形成测区大地构造和建造的基本结构.在山区和平原区的交界处,华力西期后的公格尔―桑株塔格隆起,形成山区不整合的构造层及平原区的陆相坳陷界线. 新第三纪时以乌苏奎屯为沉积中心,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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