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9-07-04

第四章第35点).

16 导致废标因素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7 导致无效标因素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投标书一与投标书二装订在一起的或投标书二中出现投标总报价的;

(五)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未注明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家等信息的;

(七)其它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无效标的;

(八)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九)投标单位所用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十)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第二章 招标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城市重建有限公司代建)关于胜浦医院水净化处理设备及安装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委托,并委托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胜浦医院水净化处理设备及安装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H2017-Y-G-059

二、招标内容

1、标的物名称:胜浦医院水净化处理设备及安装项目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供货之日起,6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时间由采购方确定后另行通知.

3、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方指定位置.

4、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5、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肆万壹仟柒佰陆拾玖元贰角肆分 人民币(小写):$2,441,769.24

三、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无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售出后概不退回).以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报名合格后汇款,否则报名费用不予以退还;

因邮寄而导致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文件的遗失等责任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关,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售价:每套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账户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汇款银行及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 (账号:831-41226013-46) 报名咨询

电话:0512-65196851 顾奕 报名时须提供: (1)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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