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04 |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开标信息: 投标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下午14:00―14:30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下午14:30整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下午14:30整 投标及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及开标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敦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公证处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代建单位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联系人:周律
电话:0512-66606935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电话:0512-65161672 传真:0512-65262733 邮政编码:215007 联系人:张k 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
电话:0512-66681170.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第三章 投标邀请函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城市重建有限公司代建)关于胜浦医院水净化处理设备及安装项目的投标邀请函 : 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委托,并委托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胜浦医院水净化处理设备及安装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SZCH2017-Y-G-059号
2、采购内容:胜浦医院水净化处理设备及安装项目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1月10日每日9:00~11:3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5、投标时间:2017年12月18日14:00~14:30
6、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14:30(北京时间)
7、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8日14:30(北京时间)
8、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9、联系单位: (1)代理机构: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邮编:215007
电话:0512-65161672,传真:0512-65262733 联系人:张k (2)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请贵单位购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 前附表 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和释义 1. 说明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 词语释义 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2.3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5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6甲方(采购人):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7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8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9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10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11天:日历日. 2.12时间:除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 2.13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4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2.15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2.16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17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 2.18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19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