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04 |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 联系电话 0795―71721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可在线 办理时间 铜鼓县 一次办好 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要素表 事项序号 360926GT-XK-01 事项名称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服务对象 采矿权申请人(企业法人)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 申请材料 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详查(含)以上储量地质报告及评审备案证明(探矿权转采矿权的不需提交) 经审查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 三合一 方案)或单独编制并经审查通过的以上三个方案 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矿权(招拍挂)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探矿权转采矿权的不需提交) 缴清采矿权价款票据(应为盖有国库章的缴款书第四联原件.分期缴纳的,应提交主管部门分期缴纳的批复.探矿权转采矿权的不需提交)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准文件 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准文件 工商营业执照 占用储量登记书 矿区范围图(以地形地质图为底图,1980西安直角坐标系) 在预留期内的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的复印件(招拍挂竞得人不需提交)13.县级环保(生态红线)、水利、安监、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审查意见及各类保护区的证明 办理流程 (流程图) 申请人向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资料→资料审查→审查合格后送交科室联审(地质矿产股、法规监察股、人秘财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