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7-04 |
(四)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
一、民主决策,强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村庄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产业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上下级规划之间的衔接与协调,确保落实上级规划要求.
三、调整主要内容
(一)耕地保有量调整
1、严格保护耕地 按照全国坚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至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652.34公顷.
2、强化对各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 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有效保护耕地资源.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62.07公顷以内,其中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56.92公顷以内.
3、推进土地开发整理 全面推进土地整理,适度进行土地开发,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规划期内,全镇通过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125.93公顷,其中2015-2020年,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46.17公顷.
(二)基本农田任务调整 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在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的基础上,按照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对基本农田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确保上级下达的1218.5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得到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得到优化,符合划定要求.
(三)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1、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规划至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16.51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32.0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59.98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7.90公顷以内.
2、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建设用地的低效扩张,引导城镇、工业及农村建设向集约化发展,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国家扶持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用地等.规划期内,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61.37公顷以内,其中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66.29公顷以内.
3、土地利用集约目标调整 随着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不断优化,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得到充分利用,规划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四)其他规划指标调整
1、园地调整 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壮大茶叶、油茶等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广平镇现代农业做精做优.规划至2020年全镇园地规模调整为997.71公顷.
2、林地调整 落实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坚持以 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绿色产业,增加林农收入 为目标,实现林业发展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规划至2020年全镇林地规模调整为12414.71公顷.
3、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指标调整 贯彻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的基本国策,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划期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控制在153.10公顷以内,其中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控制在64.60公顷以内.
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
(一)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在已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成果的基础上,按照 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的要求,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合理协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发展的空间布局关系,将因 十三五 重点建设项目占用或因建设项目急需落地、质量低下、零星破碎等不符合基本农田划定要求的耕地依次调出,并补划一定数量的优质耕地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1218.5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