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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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103 建设地点 大荔县羌白镇八鱼村 立项审批部门 大荔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荔发改发〔2017〕282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4200 总投资 (万元)
571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4.
3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6.0%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年1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项目由来 发展生物质能源是促进节能减排的战略性举措,是促进循环农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是保护生态环境、合理有效地利用农业资源的有效方式. 生物质颗粒燃料技术是利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作物秸秆(玉米秸、高粱秸、麦秸、豆秸和棉秆等)、稻壳以及家具厂边角料、锯末、果树枝等等作为原料经过专业机械处理,压缩制作成为致密型燃料颗粒,是代替煤、柴油等的一种新型环保节能燃料.为此,发展清洁而又高效的生物质能源,尤其是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发展势在必行,而且具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 陕西汇生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7日,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及服务、技术转让,生物燃料的开发、生产、销售.公司拟在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羌白镇八鱼村建设年产1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占地面积12000m2(18亩),总建筑面积3136m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陕西汇生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项目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在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初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陕西汇生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相关分析判定情况 本项目为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主要处理农业生产中废弃的秸秆、果树枝条及家具厂废弃的锯末、边角料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第三十八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类中的第15项"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为鼓励类项目;
项目已取得了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年产1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备案确认的通知》(荔发改发〔2017〕282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9〕45号),要求在生物能源领域推动生物柴油、集中式生物燃气、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等生物能源的发展,本项目符合国家各项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羌白镇八鱼村,项目北侧紧邻八阿路,西北侧2.0km为108国道,交通便利,方便原辅材料和成品的运输.根据大荔县羌白镇人民政府和八鱼村村民委员会的用地证明,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故项目选址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