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04 |
7 凭祥市各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就业援助对象登记 确认类 1.【规章】《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4年12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52次部务会讨论通过)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综合性服务场所,集中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并承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基层服务窗口,开展以就业援助为重点的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并承担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就业服务工作. 第四十一条 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可以向所在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经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属实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第四十四条 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进行登记,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就业援助对象动态管理和援助责任制度,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援助. 2.【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促进办法》(2008年12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47号公布) 第十五条 就业困难人员通过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到街道(乡镇)或社区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二十七条 就业困难的劳动者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确认为就业困难人员,并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予以注明. 3.【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促进办法》(2008年12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47号公布) 第十五条 就业困难人员通过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到街道(乡镇)或社区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制度,开展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并公布调查统计结果.就业、失业登记的具体办法由自治区劳动就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七条 就业困难的劳动者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确认为就业困难人员,并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予以注明. 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 按相关规定尽快办结
8 凭祥市各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登记 确认类 【规章】《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4年12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52次部务会讨论通过) 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劳动者 按相关规定尽快办结
9 凭祥市各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就业困难人员通过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登记 确认类 【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促进办法》(2008年12月31日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五条 就业困难人员通过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到街道(乡镇)或社区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 按相关规定尽快办结
10 凭祥市各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确认类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桂劳社发〔2007〕200号)第二条:资格认证具体做法